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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外集拾遗补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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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dquo;有不为斋rdquo(1 / 1)
其情尤惨矣,如汪精卫在《民报》第一卷第一号(一九○五年十月)发表的《民族๣的国民》一文中说:“我民族一息尚存,而有以&#x。…一般国民屈于毒焰,不得自由á,然风气所成,有男降女不降,生降死不降之说,其节弥苦,”〔3〕朝议大夫原,至于殡殓死者,以本族之衣冠,使不至于不瞑,此心不死,女子之&#x,

〔2〕“生降死。犹曰非其所严禁。恭人,原为四品官员夫人的封号。

〔2〕本篇所列书名之后的阿拉伯数字为页数,数字为字数。浙江杭县人,笔名苏汶、杜衡,

〔2。三十年代以“第三种人”自居,攻击左翼文艺运动,曾编辑《新文艺》、《》等刊物。著有短篇集《还乡集》、长篇小说《叛徒》等。

〔2〕“不得中行而与之”等语,见《论语·子路》。〔3〕清代傅九渊、李翰华、光律元等,都曾用“有不为ฦ”作自己的书斋名。一九三二年至一九三四年间,林语堂在《论语》和《人间世》上以《有不为斋随笔》为总题发表过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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